消費爭議

2010011320:59


消費者爭議案

 

陳情人  麵包  



我在99 1 5 日晚上9點半至10

 

在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9

購買10500元商品,

其中有一件4980元洋裝。

洋裝材質雖有彈性,胸部太緊,

有壓迫且質料太厚,

在台灣      能穿的機會不多

但是

在購買現場

店長就過來

把這件洋裝吊牌剪掉

其他我可以穿的長褲毛衣

她卻反而沒有幫我剪掉。

當時我刷卡付費時   可能真的是沒周密考慮

我在9916 日中午12

991 7

兩次打電話告知

洋裝  我穿了不舒服      要退

該店店員先說    好


後來說

店長說妳不能退,

因為

妳已經把這件洋裝吊牌剪掉了。

 

明明是店長剪掉的


卻硬推說因為沒有吊牌

不能刷退


這讓我驚覺


任何百貨公司七日內都可以退

為什麼我才買一天,一萬多元一次付清

穿上很不舒服    


卻不能換


但是店長說   絕對不能退貨

我願意換其他商品也被拒絕。


她指牆上


貨物出門        概不退換


她問我不識字嗎??


我一定是瞎了我錯了


我承認


我瘋了       也瞎了


她又說

就像內褲妳穿過脫下來

叫我能再賣給其他客人嗎??

 

我是買4980元洋裝,不是內褲

我一氣之下

就打1950問消費者基金會

答覆是

內褲穿了不舒適妳當然也可以退


我感覺

被辱罵   被欺騙

 

商店嚴重違反誠信,欺負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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