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小花和學姊在在誠品書店買書
被強行推銷健身房活動
兩個帥男業務說只要女生,都可以免費體驗
一進門說是體驗
就要小花先出示身分證和金融卡
小花以為要先登記。
一個業務和善親切看著
小花和她學姊
另一業務,火速就去代填金融卡授權書
和申請入會契約
且未告知是合約
只說 來 來 美眉
我們要在這裡簽個名就可以了。
業務員欺騙她,說妳只要在這裡簽名。
只是體驗一次運動美好經驗。
因為要先要影印身分證和金融卡,才能體驗。
二名業務人員包圍她
不斷以言語,鼓勵及強迫眼神
威脅使小花精神處於恐懼
求能夠脫身就簽名。
由於小花沒有社會經驗
以為是體驗瑜珈課程要先登記。
後來就被該公司做成入會契約。
一式兩份,業務拿走,文件在業務及公司手上。
事後業務及公司客服人員,
口徑一致,堅稱小花已經20歲,
且有七天審慎深思及考慮,
所以,已經過了七天,契約已經成立,涉及法律。
問題來了,健身房公司表明
說小花在他們監視下
已經簽名授權 ,給中國信託銀行,每月30日扣款。
小花只是學生, 為此事件,節衣縮食。
說是如果瑜珈公司,在指定扣款日期
扣不到她的錢,將來會留下信用不良
及循環卡債的問題。
小花大學畢業前就有信用問題。
任何商店都應該顧及商譽,要有良知,
不能搶顧客 搶到不擇手段。
陪同小花去的學姊堅稱,業務說是體驗
簽個名就可以體驗 ,不是簽約。
竟又偷偷地幫小花填簽信用卡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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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也遇到這種事
不要害怕
不要哭
哭也沒有用
直接寫信告到 縣/政府消保官
訴求只有一個
請立即終止
這份無效的契約
消費者是需要被尊重
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
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在消保官介入後
該店30分鐘內 就主動和小花聯絡
同意無條件終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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